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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公告[2020]4叶/td>
发布日期?020-06-16 浏览数: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span>?/span>導/span>〖/td>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公告[2020]4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溧阳市金森花木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溧阳市金森花木有限公

地址:溧阳市上兴镇分界村委江北村?00

法定代表人:黄田

二、基本情

本局收到常州市金坛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移送的“农村公路(大社线、S240二期、金茅公路东延、新柚线)苗木项目”(采购编号:恒泰采?2020002号)供应商涉嫌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案的相关资料。经调查,溧阳市金森花木有限公司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情形?020??0日,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坛财罚决字?020?号)?020??0?本机关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该决定于送达次日开始生效

三、处理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溧阳市金森花木有限公司处罚如下

一、处以人民币伍仟壹佰叁拾叁元整(?133)罚款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