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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江苏常州国家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政策级别 区级政策 发文字号 常开委?023?8
发文单位9/td>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023-08-08 实行日期?023-08-08 截止日期?02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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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江苏常州国家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意见》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3??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进江苏常州国家高新区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意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025年)的通知》(人社部发?022?3号)、《关于推进新时代江苏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人社发?022?52号)和《关于打造“才聚高 智汇新北”升级版人才政策的实施意见》(常开工委?021?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常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现就加强江苏常州国家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目标,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市场化就业和人才服务力量,加快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推动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构筑常州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源新优势,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

(一)坚持促进就业、服务人才。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匹配供需、专业高效的独特优势+a>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有效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坚持人才引领驱动,精准服务人才引进与开发,促进人才顺畅流动优化配置

(二)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快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妨碍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坚持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持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能力,实现公共服务有效保障、市场化服务优质高效,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互补充、协同发展,更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力资源服务需求

(四)坚持加强规范、创新发展。统筹行业发展和规范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秩序,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充分发挥创新对产业发展的驱动作用,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大力开发创新服务产品

三、发展目

?025年,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建成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

(一)综合实力稳步增强。力争到2025年,全行业年营业收入突破25亿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达到15亿,增加值增速位列各类服务业前列。全区行业从业人?000人以上。年服务区域就业创业25万人次

(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创新能力更强,数字化转型发展速度更快,匹配人力资源供给与需求效率更高;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互补充、并行发展;行业整体竞争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明显增强。市场化服务就业占比?0%

(三)市场环境日益优化。健全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政策体系、诚信服务体系、服务标准体系、市场监管体系,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秩序更加规范,数字化政务管理服务更加高效

四、重点任

(一)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布局的整体规划,加快资源整合,在新桥大厦重点打造江苏常州国家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实现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具有广泛辐射作用的产业发展核心区域,带动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扩大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行业发展的首要任务,把服务就业的规模和质量作为衡量行业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深入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与经营性就业服务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在现有区级“线上线下”一体化招聘服务体系基础上,发挥国有资本平台作用,重点打造区级零工市场,进一步提供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三)创新服务产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拓展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引导入园机构积极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网络招聘、薪酬管理等高端化服务项目,增加服务技术含量和附加价值。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自主研发或与高等院校合作研发,加快新知识、新技术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转化与应用,优化服务产品结构

(四)打造特色品牌。培育一批在企业规模、管理规范、行业地位、创新能力、盈利能力等方面较为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和较高知名度的骨干企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主品牌建设,鼓励入园机构注册和使用自有商标,积极参与申报国家驰名商标,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服务新产品的推介力度,培育高新区人力资源特色服务品牌

(五)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将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级人才纳入“龙城英才”计划,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常州高校人才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行业人才在职深造,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强企业与高校毕业生供需对接,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优化配置高校毕业生等优质人力资源,使人才培养在新北、发展在新北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数字化转型为手段,推动产业在管理、技术、服务、产品上不断创新,发挥数字技术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深化共享经济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应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运用数字技术,搭建区域间、企业间共享用工平台,为阶段性缺工企业提供劳动力余缺调剂服务以及兼职服务、灵活就业等服务业态,优化人力资源要素配置

五、政策措

1.经营贡献奖励。对已注册入驻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企业(机构),以下简称入驻企业(机构),根据当年度在实际经营中形成的经营贡献(仅指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下同)给予奖励。对于新注册入驻企业(机构)前三年按照以下规定的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执行奖补,三年期满后按照标准?0%执行奖补;已享受完一轮五年政策奖补的入驻企业(机构),按照标准的50%执行奖补

?)劳务派遣类、服务外包类、一般职业介绍类、人事服务代理类

①经营贡献在50万~100万(不包?00万),奖励金额以7万元为基准,经营贡献每增?0万元,奖励金额递增2万元

②经营贡献在100万~300万(不包?00万),奖励金额以17万元为基准,经营贡献每增?0万元,奖励金额递增5万元

③经营贡献在300万~500万(不包?00万),奖励金额以42万元为基准,经营贡献每增?0万元,奖励金额递增6万元

④经营贡献在500万~800万(不包?00万),奖励金额以72万元为基准,经营贡献每增?0万元,奖励金额递增8万元

⑤经营贡献在800万元(含)以上,奖励金额?10万元为基准,经营贡献每增?0万元,奖励金额递增10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培训与开发类、管理咨询类、人才素质测评类,及其他符合人力资源上下游产业链的企业(机构)和新型业态:

①经营贡献达5?0万元,给?万元的奖励;

②经营贡献达10万元(含)以上,奖励金额?万元为基准,经营贡献每增?0万元,奖励金额递增1万元,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服务贡献奖励。根据入驻企业(机构)在实际经营中形成的服务贡献,按照业务类别给予奖励:

?)引才奖励。根据入驻企业(机构)从区外引入高端人才,为新北区用工单位提供服务进行奖励,同时符合多项奖励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其中一项,不重复给予奖励:

①引进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年薪30(含)~50万元?0(含)~100万元?00万元(含)以上,成功入职并在职一年以上的,给予入驻企业(机构?000?人?000?人?万元/人奖励,年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②新引进博士高学历人员并加入博士后工作站,同时取得实质性课题研究成果的,经认定给予入驻企业(机构)3万元/人奖励;

③成功引进高级技师以上技能人才并成功入选省“双创人才”的,给予入驻企业(机构?万元/人奖励;

?)社保新增奖励:根据入驻企业(机构)在区内当年度月均实际参保人数与上一年度月均实际参保人数相比,根据月均增量情况,给予入驻企业(机构)500??年奖励,同一企业(机构)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3.房租补贴。对新注册入驻企业(机构)实行“三免两减半”的房租奖励政策,按先缴后补方式进行,已享受完一轮五年政策奖补的入驻企业(机构),不再享受该项补贴;

4.场地建设补助。对新注册入驻产业园入驻期满一年、房租及物业管理费缴满一年的入驻企业(机构),按照入驻核准面积予以一次性场地建设补助。核准面?00平米(含)以下的补助2万元?00?00平米(含)的补助3万元?00?00平米(含)的补助4万元?00平米以上的补助另行商议;

5.荣誉奖励。入驻企业(机构)获得省级、国家级“优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等相关称号,分别给?万元?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活动组织奖励。对入驻企业(机构)组织、举办以下活动,按照活动类别给予奖励

?)独立组织、举办国家级、省级、市级技能、创新创业大赛、人力资源行业论坛,取得较好实效的,经认定给予企业(机构)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场?0万元/场?0万元/场;

?)独立组织不少于30家区内规上企业赴985?11或双一流大学、国家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举办校园招聘活动,规上企业共收到有效简历不低于300份,经认定给予企业(机构)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万元/场;

7.运营奖励。根据产业园运营成效,给予运营机构奖励:

?)业绩奖励。实施产业园运营业绩激励机制,每年对运营机构进行绩效奖励,奖励标准为入驻企业(机构)当年度实际享受经营贡献奖励总额?%

?)重点机构招商奖。对引入全球排名50强、大中华区排?00强的人力资源行业服务机构,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分别给?0万元?万元奖励(以国家部委、行业协会、媒体、研究机构等最新发布排名为依据);省内10大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同档次机构,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给?万元奖励

六、其

1.产业园每年组织入园机构或企业在人才引进、企业服务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估,对引才成效明显、经营规模大、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2.提供高效的工商、税务、劳动关系等行政服务绿色通道。为入园机构提供专员跟踪、项目注册落户、运营发展等一条龙服务,并会同省、市、区有关部门积极帮助争取政策支持

3.注册入园机构或企业除享受上述政策外,仍可享受高新区其他现有政策,但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区内其他同类别政策

七、组织保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社局履行牵头职责,发改、财政、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在政策投入、项目配套、要素支撑等方面集成资源、形成合力。引进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管理公司,主要负责园区的宣传、推广、招商与服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组织推动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区财政要加强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保证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兑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三)强化行业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新政策、新典型的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大力宣传人力资源服务业优秀企业和企业家,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印发起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5年,2023年度项目奖励按本意见执行,正在享受第一轮政策的入驻企业(机构)地方贡献奖励和房租补贴延续“三免两减半”政策,其中地方贡献奖励的标准对照新政策的经营贡献奖励标准执行,其他政策均按照新政策实施。原《关于推进常州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意见》(常开委?017?5号)自新政发布之日起自动废止。本意见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区财政局、人社局就政策措施部分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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