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对所属市县调查局“吃空饷”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苏政传发〓span>2015〔span>5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江苏省统计局常州调查局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吃空饷”问题进行了集中治理、/span> “吃空饷”违纪行为分为单位“吃空饷”和个人“吃空饷”两类情形。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属单位“吃空饷”。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领取工资、津贴和补贴的行为,属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9span>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span>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span>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span>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span>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span>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span>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通知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最新要求,现公布我市调查局“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举报信箱、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社会各界举报监督、/span> 举报信箱:常州市统计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忂span>1B209室)邮编9span>213022 举报电话9span> 0519-85683053+span>85683050(传真) 电子邮箱9/span>czs2006@163.com
常州市统计局 2015平span>5朇span>6?/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