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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时间:2016-07-04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常州市环保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情况、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环境污染源监管信息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基本概况

    2015年,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要求,结合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其中,规划计划类2条、业务工作类3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全部按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2.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材料29件,主要涉及建设项目、环境监管、行政处罚及环境统计等内容,均按时办结。对通过“中国·常州”网站上的市长信箱和“常州环保”网站上的投诉信箱、12369投诉电话及其他渠道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均按依申请程序流转办理,并在规定时效内予以答复,满意率达100%。

    3.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办理行政许可1063件。实施行政处罚92件,所有案件全部通过“三合一”网络平台公开运行,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2015年未因政务公开事务发生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也没有发生任何咨询投诉等问题,所有政务公开申请均未收取任何收费。

    4.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局门户网站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67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29件,办理危废转移计划212件。

    5.网络在线信息公开情况

    全年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323条,报送省厅45条、市政府120条;同时,公布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及财政资金等信息34条、政务微博250条,通过网络、电视、电台及报刊等媒体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00余次。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1.完善机制。多年来,市环保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以推进和落实,从而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环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环保建设。一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形成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股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及年报公布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审核,保证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2.主动作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如实时发布地表水及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做好空气质量的日报、月报及年报发布工作,同时全面、及时公开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等污染源监管信息。坚持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的政府信息纸质及电子文档严格按程序做好存档和移交工作。针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环境信息,如PM2.5、AQI指数值等信息内容,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力争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3.依法行政。一是开展内部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梳理。对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将缺位的权利事项补充上,将越位的权力事项取消掉,形成符合最新法律精神及环保实际情况的199项本部门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二是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每月在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当月实施行政处罚情况。并对现有170项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全部予以公布,对实施的行政处罚也在网上进行公开。三是做好“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每年按时在局门户网站对局环保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进行公布,明确“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等信息,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4.优化渠道。在用足用好市政府网站和“三合一”网络平台的同时,着重对局“常州环保”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整合网站平台,科学设置信息类别,确保市民在门户网站上找得到、看得懂、办得顺。充分利用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电子屏、环保窗口信息查阅点,与报刊电台网站合办栏目,开展网络互动、在线访谈,设立“常州环保”微博,免费编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受众的覆盖面,满足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要,增强环保诚信度和公信力。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严格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进行。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日高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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