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中水协?020?9号)和《江苏省水利优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苏水规?014?号)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经市民政局同意,我会在市水利局指导下,组织制定了《常州市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并报市水利局批准。现将市水利局批准同意的《常州市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常州市水利学 2021??0?nbsp; 常水学会?021?号_关于印发《常州市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