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葛志军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宙/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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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葛志军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宙/span> ?022??5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葛志军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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