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选择颜色9/li>
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受理电子平台使用须?/div>
发布日期9/td> 2015-04-1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9/td> 欠/td> 字体9/td> [?/A>?/A>導/A>] 视力保护色:

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受理电子平台使用须

为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有序推进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规定,我们设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电子受理平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本平台提出审查建议,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本平台提出审查建议的,应当如实写明审查建议提出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名称、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审查的事项和理由,填写信息不全的,将无法提交审查建议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对以下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建议:

(一)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市监察委员会制定的指导、规范监察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指导、规范审判、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对地方性法规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

(六)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及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不属上述范围的规范性文件,请向有受理权的机关提出

三、“依据和理由”主要围绕下列情形进行填写:

(一)是否超越法定权限;

(二)是否与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三)是否与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

(四)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五)是否有其他应当予以修改或者撤销的不适当情形

审查建议提出人:

联系地址9span>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建议审查文件名称

文件制定主体

依据和理由:

【打印此页【/A> 【关闭窗口【/A> 【返回顶部【/A>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 苏ICP?1203853叶br/>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 邮编?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