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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督导
发布日期?022-11-21 来源: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大?/a>導/a>

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市、区基层大队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指导,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提高全市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水平,确保河蟹产销旺季水产品质量安全?1?7日,常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冯军带队,一行前往溧阳市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督导。溧阳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蒋群茂及大队相关负责同志陪同督导,溧阳市公安局食药监环大队大队长管可可受邀参加

督导组一行现场查阅了溧阳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今年查办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类行政处罚案件卷宗,重点听取了有关个案的案情介绍。督导组就相关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适用的法律条文以及案件查办可能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全市今年办理的部分典型案件进行系统总结,并就案件文书制作、证据采集、法律适用、文书送达等全流程要素做出详细讲解,为基层大队开展执法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指明方向

冯军指出,当前已进入我市河蟹等特色水产品产销旺季,要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扛起监管责任。他要求,要加大查办力度,形成有震慑;要提升办案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要注重查案技巧,力求还原真相;要坐实案件证据,办成精品铁案

下一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加大对各辖市、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指导,突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强化案件查办、强化以案释法、强化行刑衔接,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好“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好全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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