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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大龄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政策的热点回应
发布日期?021-05-04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fontZoom(18)">?/a>?/a>導/a>〖/td>
  1、享受对象是什么?
  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br />   2、大龄延长可以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是什么?
  上述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可按原核定标准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不超过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仍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br />   3、新政策什么时候执行呢>br />   2020?2?1日前,按原文件审核通过的大龄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仍按老政策执行。新政策?021??日起实施?021?-4月期间,符合大龄延长的失业人员已经按照新政策执行。原政策中与新政策不一致的,以新政策为准、br />   4、失业保险待遇到期后还需要到窗口办理大龄延长吗?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人社部门注重对经办流程的优化完善,对失业保险待遇到期后可以享受大龄延长的失业人员实施简易程序,无需个人窗口申请,每月底直接由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确定享受名单,次月自动延长至退休、br />   失业人员在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形的,由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发其他失业保险待遇、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margin-top: 30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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