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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常州医保多措并举助力精准防
发布日期?022-12-16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fontZoom(18)">?/a>?/a>導/a>〖/td>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落实“二十条”,执行“新十条”,常州医保第一时间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做实做细做优医保政策落实、医保经办服务、长护险服务管理三个方面工作,助力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

优化落实医保政策。及时完成定点医疗机构资金拨付、就医保障协调等工作。按规定及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行。继续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按照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要求,对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门诊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生评估后,单次处方量可放宽至3个月。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程序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满足“互联网+”医疗服务人卡认证、诊疗服务和网上费用结算等功能需求。疫情期间参保人员在市内门诊就医医保待遇不受首诊转诊制限制

做实做细经办服务。充分发挥?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成效,畅通各类医保服务渠道,持续落实医保便民惠民政策、span style="text-indent:2em;">充分依托“江苏医保云”、“常州医保公众号”?2393医保服务热线、网上自助服务大厅等各级各类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全覆盖。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持续开展帮办代办、容缺受理等人性化服务、/span>

全力保障失能人员。聚焦长护险服务中的疫情防控要求,确保评估、护理等服务安全有序。压实长护险定点机构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强化评估、护理等服务人员管理,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管理。优先保障困难、高龄、独居等失能人员的必需生活照护,更好保障参保失能人员权益?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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