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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发布日期?021-12-07 来源:工信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fontZoom(18)">?/a>?/a>導/a>〖/td>

一、申

(一)补贴目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

(二)申报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三)申报主体。残疾人本人。对因身体等原因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四)申报方法。按照自愿申请原则,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一门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途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一门受理窗口

注:?021??2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实现“跨省通办”,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窗口提出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

二、初

(一)初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初审要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初审意见,并将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残疾等级资格审核

三、审

(一)审核部门。辖市(区)级残联

(二)审核要求。辖市(区)级残联在收到初审材料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合格的材料送同级民政部门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在对应的办理时限内将申请退回上一环节,并反馈退回原因。审核通过,由常州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在辖市(区)民政局送交《授权委托书》的前提?通过“常州市经济状况核对管理平台”核查相关人员经济信息,不符合条件,提出意见并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回申请材料

四、审

(一)审定部门。辖市(区)级民政

(二)审定要求。审定符合条?拟批准享受两项补贴的对象,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公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辖市(区)级民政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仗审定不符合条件的,应提出意见并通知申请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回申请材料

五、发

(一)发放方式。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非经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代为保管账户存折,防止和杜绝冒领、克扣现象

(二)发放时间。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新申请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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