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刘/strong> 一、支持对 当年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当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 二、支持标 1. 新进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奖励10万元 2.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5万元 3. 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0万元 三、工作流 1. 该项政策采取免申报方式 2. 每年三季度,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认定,并公示名单。次年一季度,市科技局根据上级下发的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和上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名单,确定并公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名单。上述名单均通过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uzhiben.com)公示。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核实 3. 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制定奖励方案,报市创新委备案 4. 市财政局根据最终奖励方案下达资金 四、其他事 1. 本细则自2021??日起实行 2. 本细则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85681523 奖励资金兑现财政结算流程 奖励资金原则上由市级统一兑付,根据政策执行绩效,市和辖区、常州经开区两级按1:1承担资金,各辖区和常州经开区应承担资金,由各辖区和常州经开区财政通过上缴的方式据实结算;溧阳市政策兑现资金由其全额兑付,年度结束后溧阳市凭拨付凭证向市财政申?5%补助;涉及地方贡献奖励政策,资金承担机制按现行财政体制执行,其中: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应承担资金上缴市级财政,由市级统一兑现;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常州经开区奖励资金由相应辖市区直接兑付 ----《常州市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兑现流程》(常创新办发?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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