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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印发《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020-05-19 来源:科教城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园区各院校、各入驻机构

现将《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

2020??3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伙/strong>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的意见

2016?019年,常州科教城实施了高层次人才互聘?50计划”,通过教育园区与科技园区、产业园区之间的人才互聘,实现人才在园区共享共用,促进了科教城协同育人、协同创新生态圈的形成。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文件精神,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常州科教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决定继续在科教城范围内实施高校与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计划”(以下简称“双岗互聘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

2020?025年,每年支持并资助园区高校面向园区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选聘60名高层次人才,到学校兼职参与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开发、教材编写、“理实一体化”教学、专业课教学、实训基地建设、专项技能培训,以及学校学科(专业)团队建设等工作,推动人才所在单位与学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联合开展科技项目研究等;每年支持并资助园区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面向园区高校选聘60名高层次人才,到本单位兼职从事技术、管理咨询,参与生产实践、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经营管理等工作

通过“双岗互聘计划”,培养一批“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相结合的高水平专业教学团队,培育一批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跨领域高水平创新团队,推进形戏a>产教深度融合、良性互动的“双赢”局面

二、选聘条件

1.互聘的高层次人才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业务素养,能够在聘期内完成相应任务

2.选聘到高校兼职的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选聘到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兼职的高校高层次人才,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选聘程序

1.科教城管委会广泛调研、收集并发布高校、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外派、接收兼职人才的需求

2.高校、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本单位意向外派和意向接收的兼职人才;外派人员也可采取自荐或单位推荐的形式,确定意向接收单位

3.科教城管委会负责协调确定各高校、科研机构及高科技企业“双岗互聘计划”资助名单

4.列入“双岗互聘计划”的高层次人才按照聘用单位的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聘期期满后终止聘任或转聘

四、考核管理

高层次人才双岗互聘以年度为一个考核期

1.聘期开始时,聘用单位与派出单位、受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明确聘期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并报科教城管委会备案

2.聘期内,兼职人才实行双重管理、以派出单位管理为主;科教城管委会对“双岗互聘计划”工作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工作津贴发放、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3.聘期结束后,聘用单位对受聘人员履职情况作出书面意见。科教城管委会组织考核工作组,对受聘人员履职情况形成综合考核意见并反馈给派出单位。综合考核意见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互聘人才总数?0%

五、政策保

1.聘用期内,受聘人员不改变与派出单位的人事行政关系,其原职务岗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鼓励派出单位将派出人员纳入本单位的人才培养计划,并在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2.科教城管委会根据受聘人才的实际工作时间及绩效,对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含)以上的受聘人才,按照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1000元为基本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剩余津贴,在聘期结束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足额发放;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放)。工作津贴由科教城管委会发给聘用单位,然后再由聘用单位发给聘用人才

3.对于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受聘人才,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六、其他事

1.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长期聘用协议,涵盖当年考核期的,可以按年度申报,也可以连续申报。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协议与年度考核周期不一致,但涵盖当年考核期超过六个月的也可申报,科教城管委会将根据受聘人才考核期内在聘用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予以认可

2.申报单位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3.本意见由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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