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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020-04-22 来源:科教城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园区各有关单位9a>

现将《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

2020??8?nbsp;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伙/strong>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泔/strong>(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常州科教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019?0号),加强园区双招双引,抓紧抓实项目推进,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确保更多的优质项目落户科教城,充分发挥科教城“创新之核”作用,更好地服务常州产业转型升级和未来产业培育,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由科教城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经济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管委会各相关处室、下属单位、园区载体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处

二、组建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重点项目工作小组,具体推进日常工作。园区各载体分别指定1名联络员参加工作小组

三、制定年度计划。每年年初,各部门、各载体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包括重点项目引进数量、招科引智活动开展、项目产出效益等,重点突出招引新项目、大项目,推进项目落地发展,并报经济发展处汇总

四、实行动态管理。由经济发展处牵头,突出“机器人、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三大未来产业,按照“信息项目、在谈项目、意向项目、签约项目、报批项目、在建项目、竣工项目”七项分类,建立科教城重点项目库。每个项目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的项目信息,及时汇总至经济发展处,并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快推进项目阶段转化

五、定期协调推进。工作小组每半个月上报项目进展,经济发展处汇总后,报领导小组,每月通报一次。每个季度末,领导小组召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会,各部门分别汇报项目引进、培育和发展情况。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政策支持、空间落地、环评、安全生产等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六、落实有关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小组各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责任。各联络员要密切跟踪项目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存在问题,对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拿出制度性安排的解决方案

七、组织考核激励。每年领导小组评选年度招商能?名,给予表彰奖励。对特别优秀的招商人员,优先推荐市级进行表彰

八、加强纪检监察。科教城纪工委要加强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对项目引进和推进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工作推进中的堵点进行排查,确保重点项目引得进、建得快、发展好、留得住、无违纪

本实施办法由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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