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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的户籍和单位都在常州,现在由单位外派到泰州工作,为了方便生活,本人在泰州购买了住房,可否提取常州的住房公积金?
发布日期?021-11-04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答:2015平span>5朇span>1日之后职工购买异地自住住房的,除职工本人及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外,直系亲属(仅指购房人的父母、子女)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所在地仅限购房人或配偶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

办理人需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若因办理贷款(商贷或公积金贷款)而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借款银行盖章)、《借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原件。购房时间在2015平span>5朇span>1日之后的,还应提供提取人单位出具的外派工作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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